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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磺胺甲噁唑片(磺胺甲噁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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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0752-6869383,6869289,6868399
  • 广东惠州市罗浮山药业城
  • 生产商: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3222
  • 规格:1.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   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   3.星形奴卡菌病;   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   5.与乙胺嘧啶联合用药治疗鼠弓形虫引起的弓形虫病;   6.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   7.治疗杜克雷嗜血杆菌所致软下疳的次选药物;   8.治疗由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新生儿包含
  • 储存: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功能主治 1.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   2.与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疗对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所致的中耳炎;   3.星形奴卡菌病;   4.对氯喹耐药的恶性疟疾治疗的辅助用药;   5.与乙胺嘧啶联合用药治疗鼠弓形虫引起的弓形虫病;   6.为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宫颈炎和尿道炎的次选药物;   7.治疗杜克雷嗜血杆菌所致软下疳的次选药物;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用于治疗一般感染首剂2g,以后每日2g,分2次服用。 2.小儿常用量:用于治疗2个月以上婴儿及小儿的一般感染。首剂按体重每日50~60mg/kg(总剂量不超过2g/ 展开>>

禁忌症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价格 1.1-7.5元

医保类型 医保甲类

药品属性 西药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不知所措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用;   3。肾脏损害。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量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①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②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   ③肝、肾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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