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问张楠如果做银花蒜宝和龙藏胶囊的市级代理一年能不能收回成本。他办公室的那位女同事未加思索的告诉记者,辽宁有个市级代理商,只干了一年就买了四部奥迪车,前些时候那位代理商来天元生物谈业务,她还见到了代理商买的新车。张楠也透露辽宁这位代理商搞一次活动就有十来万的进账。而济南代理商(福临万佳健康立体防护中心)王总也因为产品卖得火如今把整个山东市场的代理权都拿走了,现在他一个月能要好几次货。代理天元生物的产品之所以赚钱据张楠透露。一是搞会议营销,面向容易忽悠的中老年群体。二是,天元生物产品出厂价与零售价差价诱人近乎暴利。拿银花蒜宝来说每盒(4瓶,每瓶60粒)出厂价是65 元。代理商那里的最低零售价则是499元。龙藏胶囊出厂价每盒(3瓶装,每瓶60粒)85元代理商零售价则是598元。银花蒜宝礼盒每件出厂价100元,零售价则是718元。正因为差价大,利润丰厚。所以天元生物业务发展的很快,现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都有天元生物的产品。
消费者轻信宣传延误病情
按照招商经理张楠介绍提供的线索记者在济南找到了银花蒜宝山东市场代理商-----山东福临万佳健康立体防护中心。记者一位同事顺利参与了该中心的组织的将座。讲座内容大多源自天元生物网站和宣传彩页,健康手册等资料。同时也播放了产品宣传片。工作人员大谈健康养生与银花蒜宝的疗效。在热烈的现场氛围感染下,主席台上一摞银花蒜宝胶囊很快就被一帮老年人抢购一空了。但是说起产品的所谓疗效,购买者们却是乏善可陈。根据投诉材料,记者采访到了几位济南某大型企业的退休职工。据他们反映,他们之所以购买银花蒜宝很大程度上是花钱买清净。因为产品推销员的没完没了的“上门拜访”影响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服用银花蒜宝后他们并未感觉到推销员所称的“疗效”。一位王姓消费者告诉记者他患有多年的高血压,因为参加了福临万佳组织的将座轻信银花蒜宝的“疗效”停服了降压药专心用银花蒜宝,加重了病情结果不得住住院治疗。后来主治医生告诉他,市场上的保健品只是功能性食品,最多能调节一下身体机能。不可能治病,如果病人轻信商家的宣传可能会延误治疗。
鲁药集团成员企业真假成谜
鲁药集团2008年9月是由国家工商局核准成立大型医药集团是山东省内医药供应保障体系的骨干和主力企业。记者在天元生物生物暗访时该企业总经理杨加清曾经告诉记者天元生物是鲁药集团的成员企业。而且龙藏胶囊的包装正面右上角印有鲁药集团名称和商标。但是记者登陆鲁药集团网站查询没有找到天元生物信息。随后记者拨打鲁药集团办公室电话求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从没听说过天元生物,鲁药集团和他们没关系。
龙藏胶囊原先是北京大威德文化有限公司的产品,后来鲁药集团牵线让大威德公司把龙藏胶囊转让给了天元生物。从那以后天元生物就有了业务联系。据说成了鲁药集团的成员企业。但鲁药集团只是口头答应没有正式协议。后来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山东省平邑县药监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张斌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如是说。另据他回忆,天元生物是在2010年收购的龙藏胶囊。(龙藏胶囊授权证书复印件显示的生效时间为2011年2月1日)那时平邑县保健品监管职能还在县卫生局,2010年12月30号才移交到药监局。所以龙藏胶囊的具体事宜他也是不是很了解。不过他去天元生物检查时,杨加清告诉他天元生物印有鲁药集团标示的包装盒只在最早那批货上出现过。到底印了多少,张斌也不知道。
权威见解:保健品即使暗示疗效也违法
调查完以上情况记者针对天元生物宣传保健品疗效的问题,又咨询了中国保健协会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该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工作人员称2005 年7月1号生效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对于保健品定义规定的很清楚“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因此保健品既不能治病也无法预防疾病。如果直接宣传产品疗?效明显是违法的。现在有些生产厂商为了逃避查处就打擦边球不直接说产品能治病而是引经据典的说明富含的成分如何神奇如何治病。间接说明疗效,实际在暗示消费者某种保健品有疗效。这种行为也是被有关部门禁止的。对于银花蒜宝调节血脂抗突变的功效中国保健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调节血脂是正规药品才有的疗效。这类药品
有十几种之多比较常见的有月见草油乳,益多酯片,辛伐他汀片等。过去卫食健字的产品此类功效之所以被批准那是各种原因造成的。自从2004年国家药监局成立后,对于保健食品注册监管就比较严格了。类似调节血脂功效不可能出现在国食健字号注册批件里。现在对于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产品,药监部门???管上一个标准。而且取消卫食健字号计划有关部门也在酝酿之中。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第四十八条规定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的内容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情形视为制售假药行为。
药监局科长不敢承认“回函”代表谁
截稿之前的周五下午四点左右记者再次电话采访了平邑县药监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长张斌,向其详细列举了天元药业存在的相关问题希望药监部门认真核查。张斌要求记者把记者组织的相关材料发到电子邮箱里。等到过完周末相关领导审阅材料后立即回复记者。周一早晨就受到了张斌发来的回函,速度之快超出了记者想象。在这封题为《平邑县药监局关于回复“国际商报”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回函中对于记者指出的天元药业运用各种实验数据明示或暗示银花蒜宝疗效的问题。张斌认为天元生物产品包装以及说明书没有任何地方明示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即“功能主治和适应症”的表述,天元生物官网对于银花蒜宝主要成分金银花和大蒜疗效的介绍,并不在产品宣传之列。记者着重提到的官网多处直接宣称产品疗效的地方,未作说明。
另外暗访中招商经理张楠所谈的产品疗效。张斌认为“某个人对代理商或者消费者所述,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能引此证明该企业具有违法的宣传。”回函中还提到银花蒜宝包装盒上的两个“荣誉称号”,经该局现场检查,天元生物方面提供了“中国名优精品荣誉证书”与“ 中国AAA级重质量守信用企业荣誉证书”原件。但是对企业评价信息网查询不到天元生物信息的问题也未做说明。而且强调辖区内从未发现天元生的宣传彩页和健康手册等违规资料。认可企业对于宣传资料问题的解释“外地某些代理商可能为推广产品制作了一些宣传片或印制了宣传册”坚决否认管辖范围内有天元生物广告或者宣传片。并且为中国会议营销网上“抗突变,抑制肿瘤,降糖降脂,延缓衰老,调节血压,免疫调节”的广告没有问题。中国保健协会专家的推理不能引据为天元生物对于自己保健品宣传具有治疗作用。张斌并且引述了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规定。保健品申报的功能为27种1、增强免疫力功能; 2、辅助降血脂功能; 3、辅助降血糖功能……但是对天元生物因何未在包装上对注明“辅助调节血脂”问题,只字未提。最后张斌结合“核实”的情况认定天元生物的“银花蒜宝”, “龙藏胶囊”没有冒充药品。
因为张斌回函与记者掌握情况存在冲突,记者6月4日在与其通话时询问上述“回函”代表谁的意见?张斌顿时语塞,随即以在开会为由挂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