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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北京暂停销售15种药品

时间: 2013年02月25日 17:16  编辑: 求医网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8日发布消息,鉴于宫廷清眩丸、通络活血胶囊等15种药品存在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决定暂停这些药品在北京的销售。

  通告称,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主要媒体2011年4—6月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情况显示:宫廷清眩丸、通络活血胶囊等15种药品在广告宣传内容中存在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市药监局决定暂停宫廷清眩丸、通络活血胶囊等15种药品(具体见附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相关企业应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北京各药品经营单位应暂停该药品在市内的经营活动,各药监分局在对经营单位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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